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4楼平面图
【发布时间:2013-11-26 18:57:03】 【稿件来源:】 【作者:】 【关闭】
第45、46、47、48、49、50法庭位于法院审判大楼14楼,约78平方米,每个法庭可容纳40人。
【打印】 | 【关闭】 |
第45、46、47、48、49、50法庭位于法院审判大楼14楼,约78平方米,每个法庭可容纳40人。
【打印】 | 【关闭】 |
网站管理 | 网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粤公网安备 44010402000243号 粤ICP备05092498号 @copyright201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技术支持电话:020-326206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