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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1-07-08 10:52:5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根据《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6月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的公告》,结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招聘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星期六)下午14:30-16:30。
笔试地点:广州市天河区私立华联学院,具体地址及交通路线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有关事项
(一)准考证打印。请考生于2021年7月13日9:00-7月16日16:00期间自行登陆报名系统打印,笔试报到现场不提供补打准考证服务
考生按照准考证上的地点和要求,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缺一不可)参加笔试。开始考试30分钟后,迟到的考生不得进入试室。
(二)考试当天,考点不对外提供停车服务,请考生尽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试当天下午13:30考点开放给考生进入考点,14:00考生方可进入试室。
请考生自备黑色签字笔、2B铅笔和橡皮等考试所需物品。没有特殊情况,考生进入考点后不得随意离开,否则视同放弃考试。考试结束后,考生应尽快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三、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进行,请所有考生知悉、理解、配合、支持考试防疫的措施和要求。
(一)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考试当天进入考点,考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健康码,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
1.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
2.考前14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3.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且未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三)符合以下情形的考生安排到隔离考场考试:
1.“健康码”为红黄码(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除外),不在隔离期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2.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旅居史,且持当地指挥部批准证明和72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的考生;
3.密切接触者解除隔离后7天内的考生,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4.考前14天内(不含考试当天)有发热等疑似症状,能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发生本地疫情时,防控区域内除不能参加考试4种情形外的考生,持有一次72小时内有效核酸阴性证明;
6.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四)以下考生需提供考前7天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考前14天内从国内中、高风险区域所在地级市(直辖市为区)的其他地区(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进入广东的考生。
(五)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线路;
2. 因考点内疫情防控管理要求,社会车辆禁止进入考点;
3. 因防疫检测要求,考生务必至少在开考前1小时到达考点,验证入场。逾期到场,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4. 在考点门口入场时,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准考证,相关证明,并出示“健康码”备查。
如有疑问,请咨询:020-83210054、83210056。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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