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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驾驶员(编外)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9 15:02:34】 【稿件来源:广州中院】 【作者:政治部】 【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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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聘用制驾驶员(编外)公告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因工作需要,拟招聘聘用制驾驶员4名(男性),主要工作负责进行车辆内外部的日常清洁保养,完成法院各部门执勤用车和接待任务,满足用车需求。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法院工作,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高中以上学历,复退军人学历可放宽至初中;
(三)三年以上机动车驾龄,具有A1驾驶证;
(四)年龄20至35周岁;
(五)身体健康,体型端正,身高165厘米以上。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17年8月30日至9月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广州审判网》(www.gzcourt.org.cn)报名。
    三、资格审查
    接初审合格通知后,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A1驾驶证④毕业证或就业推荐表或退伍证⑤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考试安排
(一) 驾驶技能考核
考核项目:科目三路考
考核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综合成绩(技能考核+面试)从高到低按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合同期及福利待遇
 经体检、政审合格后,与应聘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用制驾驶员工资3500/月,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聘用制驾驶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时间,遵守单位规章制度,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休假制度。
     咨询电话:8321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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