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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编外)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6-02-26 08:57:2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招聘合同制书记员(编外)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单位拟招聘27名编外合同制书记员,主要从事与审判相关的辅助性工作。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四)法律专科以上学历;

   (五)熟练掌握计算机记录技能,持有亚伟速录等级证书者优先。

二、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6年2月26日至3月6日。

   (二)报名方式:通过《广州审判网》(http://www.gzcourt.gov.cn/fygg/zpgg)报名。

三、资格审查

    接初审合格通知后,携带以下个人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审查。①个人报名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②身份证③毕业证(应届生可提供学生证及就业推荐表)④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考试(总分100分)

   (一)笔试(占30分)

笔试内容为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能力。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计算机速录测试(占50分)

测试时间及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按笔试、速录测试两项成绩之和由高至低1:2确定面试人员,并在《广州审判网》公布面试人员名单。

   (三)面试(占20分)

面试内容为求职者对岗位的知晓度、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态等。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总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速录测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至低顺序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

六、聘用

   体检和政审合格后,予以聘用

七、合同期及福利待遇

   按照考试、体检结果确定拟招聘人选,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

   合同制书记员基本工资3500元/月,按规定办理“五险一金”,免费提供岗前培训。

   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8321005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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