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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强清51号受理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8-14 17:01:0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强清51号广州汉氏食品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受理公告
(2024)粤01强清51号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8月8日以(2024)粤01清申4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了申请人永裕长企业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广州汉氏食品有限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8月9日作出(2024)粤01强清51号《指定清算组决定书》,依法指定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担任广州汉氏食品有限公司清算组,清算组负责人谢超。清算组通信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强路3号富力盈力大厦北塔1005室;联系人:谢伟;联系方式:17274341787。广州汉氏食品有限公司的有关债权人请于公告之日起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逾期不申报者,自行承担法律后果;广州汉氏食品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归还财产。如有其它相关事宜,也请与清算组联系。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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