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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粤01民终2426号之一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6 14:32:5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19)粤01民终2426号之一上诉人广州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许忠波、陈容、原审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2019)粤01民终2426号之一
 
许忠波、陈容
上诉人广州大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许忠波、陈容、原审第三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从化支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粤01民终242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2019)粤01民终2426号民事裁定书中第5页的落款日期“二O一八年三月七日”补正为“二O一九年三月七日”。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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