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执恢256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与广州市新雨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珀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叶家海、陈子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执恢256号
广州市新雨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珀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叶家海、陈子斌:
本院立案执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与广州市新雨商贸有限公司、广州市珀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叶家海、陈子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拟拍卖被执行人广州市新雨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22号102号铺、103号铺、105号铺、106号铺、107号铺、201(商场);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22号负二层21、23-35、51-55车位;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22号地下一层B135车位、B136车位。经本院在全国法院评估询价系统摇珠选定广东美佳联房地产与土地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上述标的物进行传统评估。该评估公司出具粤美评报字F23A047(2023-FA048)号房地产估价报告,被执行人广州市新雨商贸有限公司名下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22号102号铺、103号铺、105号铺、106号铺、107号铺、201(商场);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22号负二层21、23-35、51-55车位;广州市越秀区盘福路22号地下一层B135车位、B136车位市场价值为105975240元。现将评估结果公告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六日
联系人:邹法官, 联系电话:020-83211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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