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破50号广州市金坤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终结公告
(2024)粤01破50-2号
2024年2月4日,本院裁定受理广州市海珠区房屋管理一所申请广州市金坤投资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查明,广州市金坤投资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金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无财产可供分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6月4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金坤投资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广州市金坤投资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