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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初41号开庭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6-04 11:12:1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初41号原告曾灼荣与被告广州三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国际合作(集团)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2024)粤01民初41号 
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曾灼荣与被告广州三才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广东建设实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国际合作(集团)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因本院采取其他送达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本案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2024年7月26日14时30分开庭审理,地点为本院第五十八法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新大楼二楼东区第58法庭)。如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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