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初4284-4285号原告广州房车邦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杏云、黄建、谢忠生、孔远才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两案
(2023)粤01民初4284-4285号
黄杏云、孔远才:
原告广州房车邦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黄杏云、黄建、谢忠生、孔远才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两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初4284-4285号民事裁定书。该系列案民事裁定主文内容为: 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