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4455号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有凤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时尚美服装有限公司、陈远河追偿权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4455号
广州时尚美服装有限公司、陈远河:
李有凤与广州时尚美服装有限公司、陈远河追偿权纠纷一案,李有凤不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8民初1011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7月2日16时30分-17时30分在第46法庭(新大楼二楼西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