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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11074号裁定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5 11:06:3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11074号上诉人广州亿恒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营市宏伟防水防腐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市南凰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凯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1074号
海南凯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广州亿恒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东营市宏伟防水防腐有限责任公司济南分公司、原审被告广州市南凰贸易有限公司、海南凯源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1107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广州亿恒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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