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9593号上诉人方涛与被上诉人宋爱军、杨国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9593号
宋爱军:
关于上诉人方涛与被上诉人宋爱军、杨国权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9593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方涛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