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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执8206号(结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1 10:00: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1执8206号关于邱志豪、邓锦辉
欠缴二审受理费一案
                     (2023)粤01执8206号
邱志豪、邓锦辉
关于你欠缴二审受理费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执8206号执行裁定书。
其内容为:本院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3个银行账户并扣划7718.54元上缴国库;已委托广东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轮候查封了邓锦辉名下粤T54142宝马牌机动车档案;并轮候查封了邱志豪名下位于广州市番禺区石碁镇石碁村西田西街18号房产,已向首封法院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3执963号案发出了参与分配函;已对被执行人邱志豪、邓锦辉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本院依法裁定(2023)粤01执8206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缴纳二审受理费的义务, 若发现财产线索,本院将主动恢复执行。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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