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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12588号(民事二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0 16:06:1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12588号原审被告佛山市冠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广东高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市房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被上诉人(原审原告)佛山市君盈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2588号
佛山市冠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市房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佛山市君盈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 广东高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佛山市冠至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一案,广州市房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不服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5民初1712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721530-1645分在第56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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