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2592号原审被告周活宁、刘志宏与原审第三人韦宝琼、刘小莉、罗俊杰、张诗军、姚君慧、冯雨田、朱素凡、廖鑫胜、高宇、蔡敏、马志敏、于海澎、黄爱新、董钧、王峰、刁志坚、上诉人(原审被告)丰景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被上诉人(原审原告)钟艺红委托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2592号
罗俊杰、张诗军、廖鑫胜、蔡敏、马志敏、于海澎、黄爱新、董钧、刁志坚:
丰景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与钟艺红、韦宝琼、刘小莉、罗俊杰、张诗军、姚君慧、冯雨田、朱素凡、廖鑫胜、高宇、蔡敏、马志敏、于海澎、黄爱新、董钧、王峰、刁志坚、刘志宏、周活宁委托合同纠纷一案,丰景大厦第五届业主委员会不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4民初1009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6月24日9时15分-10时30分在第59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