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2598号原审第三人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广州天河离职干部休养所与上诉人(原审原告)贾凤清、朱力、朱广洪、朱战平、朱云芳、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天伦控股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2598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广州天河离职干部休养所:
贾凤清、朱云芳、朱广洪、朱战平、朱力与天伦控股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解放军南部战区空军广州天河离职干部休养所合同纠纷一案,贾凤清、朱云芳、朱广洪、朱战平、朱力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民初1082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7月15日14时15分-15时30分在第56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