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再46号再审申请人黄昭深与被申请人鄢深保、一审被告冯小娟、余光云、张禄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再46号
张禄祥:
本院受理的(2024)粤01民再46号再审申请人黄昭深与被申请人鄢深保、一审被告冯小娟、余光云、张禄祥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传票。本院决定于2024年6月13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72法庭(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新大楼三楼西区)庭询。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