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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民特1785号案民事裁定书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10 09:16:0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1民特1785号申请人中科巨匠人工智能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杨大熊、李桂英、杨铭杰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特1785号
杨大熊、李桂英、杨铭杰
关于申请人中科巨匠人工智能技术(广州)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杨大熊、李桂英、杨铭杰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们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特1785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驳回中科巨匠人工智能技术(广州)有限公司撤销广州市越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穗越劳人仲案[2023]1008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本案受理费100元,由中科巨匠人工智能技术(广州)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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