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初3040号原告刘小琳与被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第三人广州圣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
(2023)粤01民初30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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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刘小琳与被告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第三人广州圣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案号为(2023)粤01民初3040号,本案定于2024年6月14日14时15分在本院第59法庭进行开庭审理。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案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