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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执6624号公告(执行裁定书、限高令、决定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8 11:42:5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1执6624号关于唐定华与钟朝辉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
  (2023)粤01执6624号
钟朝辉:
本院立案关于唐定华与钟朝辉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执6624号限制消费令、执行决定书和(2023)粤01执6624号之一执行裁定书。
一、限制消费令主要内容为:被执行人钟朝辉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5、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6、旅游、度假;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8、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本限制消费令自送达之日起生效,至债务全部履行完毕时止。
二、执行决定书主要内容为:将被执行人钟朝辉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
三、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为: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档案查封被执行人钟朝辉名下车牌号粤TVU665长安牌、粤TTC665蒙迪欧牌、粤T58X30东风牌汽车三辆,查封期限2024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15日止。除此之外,本院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已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
本案经采取多方执行措施,暂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申请执行人亦未能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裁定如下:本院(2023)粤01执662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债务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以向本院申请恢复执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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