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粤01破137号广州市飞龙财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2021)粤01破137-1号
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申请人广州市飞龙财务服务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本院已审查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粤01破13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广州市飞龙财务服务有限公司对广州市泽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的破产清算申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 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