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6842号上诉人深圳市天地加固技术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6842号
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深圳市天地加固技术有限公司与北京同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深圳鹏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684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上诉人深圳市天地加固技术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本案一审案件受理费9515元、财产保全费3377.52元,二审案件受理费9515元,均由上诉人深圳市天地加固技术有限公司负担。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