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初4005号原告广州南粤江大金属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叶伟佳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初4005号
叶伟佳:
原告广州南粤江大金属家具有限公司诉被告叶伟佳追收未缴出资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初4005号民事裁定书。该案民事裁定主文内容为: 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