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初3996号原告广州鸥克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邹高平、魏瑞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初3996号
魏瑞:
原告广州鸥克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诉被告邹高平、魏瑞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初3996号民事裁定书。该案民事裁定主文内容为: 本案由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