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2604号上诉人王升源与被上诉人陆丰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黄晓瑞、李佳舒、卢尔漫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2604号
黄晓瑞、李佳舒:
上诉人王升源与被上诉人陆丰市金叶发展有限公司、黄晓瑞、李佳舒、卢尔漫物权保护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1260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本裁定为终审裁定。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