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9672号上诉人李丽萍与被上诉人段娟及原审被告张秋华、张广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9672号
张广生:
上诉人李丽萍与被上诉人李丽萍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9672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李丽萍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