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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初167号开庭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7 10:04:32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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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初1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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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金碧世家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广州市鑫源投资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恒大集团、广州市嘉诚之星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同信贸易有限公司、上海舟行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连九易春秋商贸有限公司、肇庆市恒晋置业有限公司、智洛胜(广州)农业有限公司、广州勇辉贸易有限公司、深圳中创金供应链有限公司、深圳若德深实业有限公司、上海卢斌实业有限公司、上海缇加贸易有限公司、天津益兴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前海分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追偿权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24)粤01民初167号案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材料,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院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并定于2024年6月25日14时30分在本院第77法庭进行开庭审理。答辩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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