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7683号上诉人邵伟强与被上诉人刘浩、原审被告梁润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7683号
梁润扩: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邵伟强与被上诉人刘浩、原审被告梁润扩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民终7683号民事判决书,民事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受理费1253元,由上诉人邵伟强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