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终18057号上诉人广州蓝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覃睛仙、唐祖程、覃事幸、伍学悬、丁纪汝及原审第三人张家港市三国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终18057号
张家港市三国贸易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的上诉人广州蓝锐食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覃睛仙、唐祖程、覃事幸、伍学悬、丁纪汝及原审第三人张家港市三国贸易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终18057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2023)粤01民终18057号民事判决书中的“覃晴仙”补正为“覃睛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五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