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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强清3号终结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6 09:53:59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强清3号广州金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案
终结公告
(2024)粤01强清3号
2023年12月1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广州金桥广告有限公司对广州金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金援公司)的强制清算申请,并于2024年1月5日指定杨巍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广州金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下称清算组),负责强制清算工作。
清算组接受指定后,依法对金援公司开展清算工作。经清算组调查并向金援公司法定代表人、股东等直接责任人员释明清算责任,清算组未接管到金援公司财务账册及其他重要文件,无法对金援公司开展审计工作。经清算组核查并刊登公告,无债权人向清算组申报债权,清算组亦未发现金援公司存在职工债权。经清算组核资,清算组未发现金援公司存在现金、证券、不动产、车辆、知识产权等资产。经清算组核查,金援公司已无经营场所,无人员办公。清算组遂以无法清算为由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终结金援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清算组上述申请符合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于2024年4月30日裁定终结广州金援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强制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四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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