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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9188号民事裁定书公告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30 12:36:16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9188号上诉人新道信创意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济南小朵机电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济南耳双机械有限公司、永嘉咕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瑞森体育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裕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9188号
广州市番禺区裕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关于上诉人新道信创意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济南小朵机电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济南耳双机械有限公司、永嘉咕噜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瑞森体育有限公司、广州市番禺区裕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珠三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司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9188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新道信创意设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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