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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1894号(裁定书)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30 10:33:18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1894号上诉人广州中光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泓升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吴永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894号之一
吴永标
上诉人广州中光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泓升商贸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广州市黄埔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吴永标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1894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本案按上诉人广州泓升商贸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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