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8717、8718、8719号上诉人(原审原告)赵睿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大麦港湾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兰萍熠梓凝贸易有限公司、揭阳市韩信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牧迪恩贸易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三案
(2024)粤01民终8717、8718、87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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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睿与广州大麦港湾服饰有限公司、广州兰萍熠梓凝贸易有限公司、揭阳市韩信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曾用名广州牧迪恩贸易有限公司)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三案,赵睿不服广州互联网法院(2023)粤0192民初15162、15167、15168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二审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8717号案、8718号案、8719号案二审案件受理费各500元,由赵睿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