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0627号上诉人(原审原告)岑惠清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广州潮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瑞琪、陈泉沐、徐永胜、李珊珊、武鑫、广东礼宾府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刘立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0627号
陈泉沐、徐永胜、李珊珊、武鑫、广东礼宾府酒店投资有限公司:
岑惠清与广州潮庭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黄瑞琪、陈泉沐、徐永胜、李珊珊、武鑫、广东礼宾府酒店投资有限公司、刘立廷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岑惠清不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6民初23839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6月7日14时15分-15时30分在第59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