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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14013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9 17:57:45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14013号原审被告朱观娣与上诉人(原审被告)邹志振、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李潘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4013号
朱观娣
邹志振李潘新朱观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邹志振不服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8民初4290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6171030-1145分在第73法庭(新大楼三楼西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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