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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12543号(民事二审)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9 17:57:1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12543号上诉人(原审原告)邓岱青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林伟英、王毅桓、广州广利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利电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徐定才、张英物权保护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2543号
广州广利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
邓岱青林伟英、王毅桓、广州广利金融设备实业有限公司、广州市广利电脑设备有限责任公司、徐定才、张英物权保护纠纷一案,邓岱青不服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3民初63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715915-1030分在第56法庭(新大楼二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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