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4929号原审被告广州市白云金马饲料厂、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与原审第三人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民委员会、曾灿文、上诉人(原审被告)赵建辉、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曾祥祺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4929号
曾灿文、广州市白云金马饲料厂:
赵建辉与曾祥祺 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人民政府、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村民委员会、曾灿文、广州市白云金马饲料厂、广州市白云区钟落潭镇良田经济联合社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一案,赵建辉不服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法院(2023)粤0111民初14375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决定于2024年6月4日14时15分-15时30分在第84法庭(新大楼三楼东区)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