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执584号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惠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袁锦荣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一案
(2024)粤01执584号
袁锦荣: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惠飞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袁锦荣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执行一案,本院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执584号结案通知书,内容如下:本院对被执行人袁锦荣执行案款3550元和执行费50元。其中案款3550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执行费50元上缴国库。鉴于本案的执行事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本案作执行结案处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