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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粤01民终9588号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9 12:25:31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4)粤01民终9588号上诉人广州盈舜望贸易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广州市嘉杰建材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孟祥耀、原审第三人向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9588号
向涛:
上诉人广州盈舜望贸易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广州市嘉杰建材有限公司、原审被告中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孟祥耀、原审第三人向涛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9588号民事裁定书。该案民事裁定主文内容为: 本案按上诉人广州盈舜望贸易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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