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1659号上诉人西卡(中国)有限公司、梁志亭与被上诉人关超华、余德文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1659号
余德文:
本院受理上诉人西卡(中国)有限公司、梁志亭与被上诉人关超华、余德文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4)粤01民终1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4民初66号民事判决;二、驳回西卡(中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13025元,由西卡(中国)有限公司负担。二审案件受理费10325元,由西卡(中国)有限公司负担。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