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终30235号上诉人罗英与被上诉人梁倩、原审第三人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终30235号
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上诉人罗英与被上诉人梁倩、原审第三人汇中普惠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终30235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737.86元,由上诉人罗英负担。本判决为终审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