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6680号上诉人江潇与被上诉人广州思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方小勇定作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6680号
方小勇:
上诉人江潇与被上诉人广州思发科技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方小勇定作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方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6680号民事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