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破271号广州市金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宣破并终结公告
(2023)粤01破271号
2023年8月3日,本院裁定受理李荣灿申请广州市金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经破产清算,管理人未接管到广州市金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任何财产,本案债权共计135,532,105.10元,已发生破产费用共计1,121元,广州市金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无财产清偿破产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一百零七条之规定,本院于2024年4月26日裁定宣告广州市金象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 四 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