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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执8074号(结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8 09:11:40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1执8074号关于申请执行人杜惠才与被执行人汕头市澄海区中海玩具厂、邱海湖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
                                   (2023)粤01执8074号
汕头市澄海区中海玩具厂、邱海湖:
关于杜惠才与你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执8074号案执行裁定书。
其内容为:本院冻结了邱海湖名下3个银行账户并扣划462元作为执行费上缴国库,并依法对被执行人汕头市澄海区中海玩具厂、邱海湖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本院依法裁定(2023)粤01执8074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赔偿经济损失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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