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初2957号原告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廖晓滨合同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初2957号
廖晓滨:
原告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与被告廖晓滨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初2957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