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粤01民初4294号原告番禺嘉美日用保温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邓兴国、邓锦义清算责任纠纷一案
(2023)粤01民初4294号
邓兴国、邓锦义:
原告番禺嘉美日用保温电器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邓兴国、邓锦义清算责任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民初429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本案由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法院审理。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O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