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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粤01执8099号(结案)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25 14:40:34  [打印此页 关闭此页]

 

(2023)粤01执8099号关于东莞市月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朱少冰
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
                         (2023)粤01执8099号
朱少冰:
关于关于东莞市月庆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与你知识产权与竞争一案,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粤01执8099号执行裁定书。
其内容为: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朱少冰名下3个银行账户,并扣划1628.63元发放给申请执行人,50元执行费上缴国库,并依法对被执行人朱少冰欧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并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期两年。本院依法裁定(2023)粤01执8099号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被执行人负有继续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赔偿的义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四年四月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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