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终7520号上诉人广州市广工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赵光辉合同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终7520号
赵光辉:
关于上诉人广州市广工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赵光辉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粤01民终7520号民事裁定,裁定如下:一、撤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2023)粤0104民初15704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