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粤01民再21号杨士祥与何伟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
(2024)粤01民再21号
何伟华:
再审申请人杨士祥与再审被申请人何伟华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已进入再审程序。本院决定于2024年5月27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72法庭开庭。因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庭询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五日